(一).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1、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,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;
2、会见犯罪嫌疑人,了解案情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
3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。
4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
(二).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
1.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。
2.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,必要时可与犯罪嫌疑人通信交流。
3.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。
4.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。
(三.)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、二审辩护人
1.审查管辖
2.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材料
3.会见被告人
4.调查和收集证据
5.出庭辩护
(四).在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
1.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材料
2.调查和收集证据
3.出庭参加诉讼
(五).担任自讼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
(六).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
1.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
2.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
(七.)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
1.受已生效判决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,指派律师代为申诉。
2.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的委托、指派律师代为申诉。